
职位福利
职位信息
任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龄;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六)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退役军人,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特别提醒: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间需24小时备勤(工作时间之外备勤补贴综合包含在工资内),每月享受8-10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上岗前需接受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报考单位及工作需要分配至市消防局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工作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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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等工作。
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8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标志着一支全新的人民队伍举旗定向、踏上征程。消防救援人员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定位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